- 董国彦;
在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行为效力问题上,我国司法实务及理论仍缺乏较为体系化的认识。《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在规范结构上属于不完全规范,不得作为独立的请求权基础加以适用,其构成要件是其他具体的强制性规定。在具体强制性规定的认定上,应当依照法律规范的目的进行考察,而不应该机械地依照法律的表现形式。同时,在具体法律行为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效果认定上应当结合规范目的,在强制规范所保护的法益和意思自治之间进行法益的权衡,就具体结果而言,也不应局限于无效或有效的简单选择,应当多元化。
2021年04期 v.39;No.171 1-1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51K] [下载次数:132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8 ] |[阅读次数:0 ] - 余亮亮;
我国已废止的《担保法》将保证方式界定为以连带责任保证为原则,以一般保证为例外,并视先诉抗辩权为无须主张的抗辩权。这在实践层面导致了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利益失衡,在理论层面背离了先诉抗辩权的实体法性质,是未区分商事保证与民事保证的结果。《民法典》视域下,保证方式应维持连带责任保证推定原则,并对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法则做出如下调整:法院对先诉抗辩事实承担积极释明的义务,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之意思表示可以默示方式为之。基于此,商事一般保证中,债权人负有向被保证人先为请求的义务,债权人单独起诉一般保证人时,法院应当追加被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同时,为不使先诉抗辩权成为保证人逃避责任的武器,当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履行债务能力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021年04期 v.39;No.171 12-20+4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1K] [下载次数:45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0 ] - 王子珍;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第1009条首次回应了基因技术热点问题,具有重大前沿价值,但仍应深刻检视基因隐私权的法律缺位难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基因隐私权的保障路径:首先明确立法表述,确认法定地位;其次对权利进行主体限缩、客体确认和内容具体化;最后形成以私法保护为主、辅之公法救济手段的初步保障框架,以深化我国在基因技术时代对私主体隐私权的关切意识,将隐私权的保障细化至基因技术层面。
2021年04期 v.39;No.171 21-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8K] [下载次数:67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8 ] |[阅读次数:0 ]
- 黄昆;
庙会作为一项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活动,在漫长的历史演变中形成了自身独特的价值内涵和空间结构。民国时期,因王朝祀典的废除,庙会空间失去了可供依存的制度保障,而科学主义和民族主义思潮的兴起,让精英阶层的禁庙舆论迅速扩散开来。在庙会存废的时代背景下,北洋政府从现实角度出发,对庙会的取缔聚焦于世俗空间内的秩序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兼顾民生的考量。南京国民政府则从构建现代民族国家的愿景出发,将宗教空间视为传统迷信思想存续的重要载体和民众精神亟须袪魅的外在表征而大张挞伐,因而不可避免对民生造成较大影响。纵观这一时期,政府和民间围绕庙会存废展开了旷日持久的博弈,秩序、迷信与民生成为双方的主导性话语,亦是庙会形象建构的三个主要面相。
2021年04期 v.39;No.171 68-7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4K] [下载次数:49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毕学进;
庚辛年间东北鼠疫突发,地方自发因应,采取"封城"之策,内域卡口外畛卡关,全面遮断交通,以防疫延。东省一面关闭重要城镇城门,一面在重要交通要道设卡查验。为防止疫情外扩至京津要地,东省还遮断铁路,并在各站口设置防疫检验所查验过往旅客,疑有染疾者即行隔离,无疫症者留观七日无恙方可放行。针对"封城"后的疫染者,东省亦采取严厉的隔离之策,防止疫情内扩。其"封城"措置之策,有力阻止了疫情的外扩内延。
2021年04期 v.39;No.171 75-80+8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37K] [下载次数:15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