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 v.31;No.122(03) 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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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型犯罪废止论——以运输毒品罪为视角
On the Abolishment of the Crimes in Transportation——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rime of Transporting Drugs

张洪成;

摘要(Abstract):

虽然运输毒品罪在我国《刑法》中被规定为与贩卖毒品罪并列的罪名,但事实上,无论是从运输毒品罪的社会危害性,还是从行为的刑法评价上,将其与贩卖毒品行为并列规定都是不恰当的。废止运输毒品罪不仅可以从理论上得到合理地解释,而且从司法实践上,亦能圆满地解决运输毒品行为的法律定性问题,同时保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全面贯彻。取消运输型犯罪罪名的设置,亦可以保障正确定罪量刑的目的。

关键词(KeyWords): 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罪;贩卖毒品罪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s): 张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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