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v.40;No.177(04) 6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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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版权侵权投诉中合格通知的认定
Identification of the Qualified Notice in Network Copyright Infringement Complaints

何金海;

摘要(Abstract):

作为“通知—删除”机制中的关键要素,侵权投诉通知在网络实践中被广泛应用。《民法典》第1195条对网络侵权中通知的要求仍较为原则性,不同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对侵权投诉通知的要求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我国网络版权侵权语境下,对合格通知的判断标准有待进一步细化。此外,对通知合格性的判断还应当结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规定,并立足于著作权人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利益平衡。在具体个案审理过程中,应当从通知主体适格性、通知形式适格性及通知内容适格性等方面出发进行综合判定。

关键词(KeyWords): 网络版权;侵权投诉;“通知—删除”机制;合格通知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s): 何金海;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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