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版权侵权投诉中合格通知的认定Identification of the Qualified Notice in Network Copyright Infringement Complaints
何金海;
摘要(Abstract):
作为“通知—删除”机制中的关键要素,侵权投诉通知在网络实践中被广泛应用。《民法典》第1195条对网络侵权中通知的要求仍较为原则性,不同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对侵权投诉通知的要求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我国网络版权侵权语境下,对合格通知的判断标准有待进一步细化。此外,对通知合格性的判断还应当结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规定,并立足于著作权人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利益平衡。在具体个案审理过程中,应当从通知主体适格性、通知形式适格性及通知内容适格性等方面出发进行综合判定。
关键词(KeyWords): 网络版权;侵权投诉;“通知—删除”机制;合格通知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s): 何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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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第8条:著作权人的通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涉嫌侵权内容所侵犯的著作权权属证明;(2)明确的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3)涉嫌侵权内容在信息网络上的位置;(4)侵犯著作权的相关证据;(5)通知内容的真实性声明。
- ② 第14条:对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权利人……可以向该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2)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3)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权利人应当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
- ① 参见王良,宋翌静.知识产权权利人“通知—删除”规则使用指南。来源:北大法宝【法宝引证码】 CLI.A.230881.
- ② 如拼多多《维权投诉指引》第6条规定:“拼多多在收到权利人提交的《通知书》后,将对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表面审查,表面审查程序包括:……拼多多在收到权利人提交《通知书》后,对于符合要求的投诉予以受理;对于资质不符、材料不全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拼多多通知权利人在合理期限内补充,权利人期满未予补充的,视为撤回投诉。”
- (1)参见(2017)京73民终2041号民事判决书。
- (2)参见北京高院(2007)高民终字第1190号民事判决书。
- (3)参见北京二中院(2007)二中民初字第02631号民事判决书。
- (4)参见最高院(2009)民三终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
- (5)参见(2016)京0105民初2806号民事判决书。
- (6)参见(2013)朝民初字第20575号民事判决书。
- (7)参见北京一中院(2005)一中民初字第7978号民事判决书。
- (8)参见(2017)沪73民终20号民事判决书。
- (9)参见(2012)榕民初字第1209号民事判决书。
- (10)参见(2014)海民(知)初字第17614号民事判决书。
- (11)参见(2010)卢民三(知)初字第61号民事判决书。
- (1)参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73民终1194号民事判决书。
- (3)第13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的通知及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未及时根据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知相关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
- (4)第5条:其发布的信息被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的网络用户,主张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收到民法典第1195条第1款规定的有效通知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5)第42条第1款: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 (6)第1195条第1款:……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