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 v.31;No.125(06) 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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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子孙“违犯教令”罪对亲属间人身侵害的启示
On the Enlightenment of Personal Infringement between Relatives by the Descendants' Crime of“Violating Decrees”

刘海波;

摘要(Abstract):

子孙"违犯教令"罪,据载为曹魏以来旧例,其法律条文现在已经失传,真正开始见诸律文的是《唐律疏义》,之后宋元明清的法律中一直都有规定,只是在范围和量刑上略有不同而已。子孙"违犯教令"罪在明清之际有不断严格化的趋势,然而在清末法律改革的时候,子孙"违犯教令"罪被彻底废除了。法治的成长要从历史传统中汲取养分,依血缘的尊卑长幼而制刑是错误的,然而完全忽视亲情伦理的法制改革也是不适宜的。

关键词(KeyWords): 违犯教令;刑法;血缘;人身侵害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s): 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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