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v.27;No.102(01) 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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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社会与政府职能转变
The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Society and the Shift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杨晓娟;

摘要(Abstract):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在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要求,政府职能及其运行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决定性体制因素。文章探讨了政府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并厘清了政府的职责。

关键词(KeyWords): 和谐社会;政府职能;公共服务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s): 杨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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